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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惹祸 临沂交警查处两起隔夜酒驾司机

发布时间:2018-01-17 15:14:04
人体对酒精的分解消化需要一个过程,且个体有差异,通常每小时可以代谢10—15克酒精。以1斤白酒算,酒精含量约200克,至少需要20个小时才能将酒完全代谢掉。临沂交警提醒驾驶员,如果前一晚喝酒较多或太晚,次日就不要开车了。否则很可能因酒精未全部分解导致“宿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构成酒驾或醉驾。
满是酒气的“大胆”司机驾车到交警队处理违法,被值班民警逮个正着
1月9日上午10时,郑某驾驶车辆持驾驶证、行驶证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汪沟中队处理电子眼违法,汪沟中队值班民警发现郑某说话散有浓烈的酒精味。经询问,郑某自称驾车前来处理违法。民警遂立即对郑某进行酒精测试。经现场检测,郑某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驾驶员一看,立即傻眼,慌忙解释说自己是昨晚半夜喝的酒,没在意便自己驾车出来了。但这也改变不了其酒驾的事实,民警依法对其做出处罚,并要求王某某找朋友将车辆开走。
“宿酒”驾车出行,法严情暖
1月9日下午15时许,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汪沟中队在229省道与东程路交汇附近开展午后酒驾治理行动,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起“宿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一辆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该路段后被民警拦下后,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民警随即用酒精测试仪检测,经现场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据驾驶员交代,因昨晚和朋友喝酒喝到凌晨,以为睡一觉起来第二天就没事了,自家小孩又生病了需要前往医院去看病,所以才开车带着老婆和孩子出门。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对其做出处罚的同时又安排中队执勤人员驾车将其家属与孩子及时送到了医院。
临沂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
有些人习惯通过感觉晕不晕、清醒不清醒作为是否醒酒的判断,这是很不科学的做法。醒不醒酒不能以“不难受、能走直线”为判断标准,即使意识清醒,人在驾驶时的应急反应速度等控制力也是无法评估的。所以,一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隔夜酒后,最好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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