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冬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近期以来,夹江交警大队组织警力
在辖区大力开展统一夜查行动
全方位检查酒驾等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夹江交警大队民警在千佛大道执勤,对一辆辽HBxxx3号重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张某(辽宁省抚顺市人)交代,自己从辽宁省拉货到乐山市市中区,当日中午在成都绕城高速一服务区吃午饭时,喝了两瓶啤酒,下午驾车经成乐高速、省道428线往乐山行驶。本以为两瓶啤酒没什么问题,而且经过了一中午的休息,没想到快到目的地时却被交警查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张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酒后驾车本就是错
因法律意识淡薄
付出惨痛代价
这杯酒有多“贵”?
小伙伴们
你们来算一算吧~
希望广大驾驶人
别因为一时的贪杯悔恨终生
(标题:两瓶啤酒,让千里远赴乐山的货车司机丢了“饭碗”......,来源:夹江在线、夹江微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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