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男子冯某驾驶逾期未检的车辆上路行驶,卡口系统预警后,小店一大队民警将冯某截停检查,结果“意外”发现冯某身上有酒气。12月9日,冯某因饮酒后驾驶车辆受到处罚。
当天下午3时20分,在滨河高速口附近执勤的小店一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预警:一辆逾期未检的小轿车正沿滨河东路自北向南向滨河高速口行驶。
3分钟后,民警便将这辆车截停,检查司机冯某的证件时,却闻到他身上有酒气。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显示,冯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57.3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对冯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记者 张晋峰 通讯员 刘海君 太原晚报
【来源:太原日报】
联系人:赵先生
手机:0755-84652995
电话:【售后】0755-23775679 售后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邮箱:3209988168@qq.com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大道和磡工业区A4栋2楼